No-Inside-4705
我認為是這樣的,在公共領域方面,如果原本是依生理劃分的公共服務,比如男女廁所,就依當前的生理狀態來使用。哪怕是女跨男希望上男廁,沒陰莖要站著用小便斗尿尿也不容易啊!如果是因為外表打扮不希望引人側目,那就全面設立無性別廁所,或是更省錢的把男廁通通都改成無性別廁所。我相信生理男不介意男跨女、女跨男一起來上廁所,又能緩解女廁長時壅塞的痛苦。
再說心裡認定自己是什麼性別,就要連生理方面也要有相同的權利的話,那麼權利與義務都是相對的,認為自己是男生的跨性,也應該要強制服兵役,跟眾多役男一起洗澡出操。如果當兵有困難,那還是依照原本的生理狀態大家各過各的吧!最多就是盡量降低跨性在現有生活的麻煩。
然而,我覺得在法律層面上,生理女這邊很難贏,畢竟跨性族群有他們的需求,而且也不是全無道理。如果完全無視跨性別族群的需求的話,最糟有可能生理女方面全面潰敗、而且公共領域上的性別權益會全面失守。界線要如何拿捏,就要看大家的智慧了。
總之,免術換證的最大王牌,就是人權不可隨意被侵害,所以要換個方式想,換了證是要做什麼?能不能針對可行與不可行的部分畫出可妥協以及必須堅持的界線?
waynechen251
聽說性別認同有幾百種 難不成要蓋幾百間廁所
No-Inside-4705
請不要歪樓我的文,我相信你看得懂「無性別」三個字。
讓跨性別能更安穩地在社會中與其他人一起生活,這是應該做的事,但這不能犧牲其他女性的權利與自由來換取。
waynechen251
其實我想表達的就是
按照生理性別來處理這種問題
你心裡怎麼想的是你的事情
但這個世界不是只有這些人的感受需要被尊重 那最小公約數就是去對應生理性別的廁所
在台灣推無性別廁所?我覺得後續管理跟行政成本還有延伸的爭議會更大
No-Inside-4705
本來性別認同就是個人的事情,但如果認同要延伸到公共領域的相關權利,那就勢必要有規範。
今天跨性別可能遇到的一個問題,比如說,如果一個女跨男的生理女,平常外表打扮就十分男性化、但又能讓人看出破綻,那麼他無論進入男廁女廁,都可能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與恐懼。所以無性別廁所有一定的必要性。
建立無性別廁所或是把男廁改成無性別廁所,都是可以商討的解決辦法。把現有的男廁都改成無性別廁所,根本花不了多少錢。
像這種可以拐彎解決的事情,最好不要爭個你死我活。而免術換證的支持者,若只想顧自己的需求來搞個對他們自己來說一勞永逸的辦法,我不同意。
廁所只需要清潔跟補充衛生紙而已,只有沒人用的廁所才會有管理問題,很多人用的廁所是能有什麼爭議?
YinsinTW
男廁改無性別廁所感覺可行,反正觀光區女廁人多的時候很多女生也都跑到男廁上,台灣男生應該都已經習慣了
BrokenTorpedo (OP)
總之,免術換證的最大王牌,就是人權不可隨意被侵害
我是很質疑法律上為什麼「想要法定性別跟自我認同一致」稱得上是什麼人權啦。
另外從這七例就可以看的出來,那些男跨女想要擠進去的多半無非就是女宿啊,公司女廁這類的地方。
比方其中一例惡名昭彰的:讀大學時堅持要住女宿,後來學校方面跟他妥協也答應要為了他特地蓋一間性別友善宿舍,為展現誠意還特別邀請了本人去現場監工,結果呢這位人士越想越不對勁:「我這是不是被隔離了啊?」於是暴怒的轉而向媒體爆料,抗議學校讓她住進性別友善的做法簡直如同黑白種族隔離政策。甚至最後把大學告上了法院,宣稱這種不人道的做法讓她得了憂鬱症、焦慮症、環境適應障礙等。
退學後在求職碰壁多次之後總算有一間公司願意用他時,這位人士又提出了要使用公司女廁的要求,只不過,這家公司有個條件:「為了公司內女性員工的權益,必須讓所有女性同仁同意才能讓她使用女廁」什麼叫做其他員工的權益?這位人士憤而將門甩上揚長而去,留下辦公室內慶幸著擺脫麻煩的主管。
基本上說穿了就是他們的感覺需要被照顧,那些被迫得跟他們共用空間的分娩人(不是我在鬧,這種非人化的詞語就是跨運的傑作)的感覺就不需要被照顧,即使後者明明就是多數。
No-Inside-4705
我是很質疑法律上為什麼「想要法定性別跟自我認同一致」稱得上是什麼人權啦。
不要誤會,我指的是性別認同必須被迫加諸手術這件事。我個人可以同意對方心理上的女性,但然後呢?生理上的性別依然是一個客觀的事實。
所以我才強調一定要把界線劃清楚。個人的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才是真自由。免術換證的支持者不斷的使用錯誤類比的方式在迷惑大眾,只有用正攻法把所有的界線釐清,才能破除錯誤類比。比如說他們會拿同婚來類比,但同婚是非常私領域的東西,跟公領域有什麼涉呢?
其他你說的我都同意,這種強迫他人必須接受自己的需求,甚至不惜侵害他人權利的做法,我個人不認同。但請注意,無論你提出多少實例,你的反對方都會說這是「個案」。雙方並不在同一個戰場上,如果法院採取對方的立場,生理女的領域就會全面潰敗。所以在訴諸輿論的支持外,也要努力在對方劃定的戰場上短兵相接。
「分娩人」這說法真是蠻令人火大的。傳統女權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就是女人「不只是」生殖的工具,這種做法無異是開倒車對女權的侵害。
總之,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身份證的唯一功能就是「識別」,在不改變性別註記方式的前提下進行免術換證,就是讓身份證的識別功能喪失。讓生理的公共權益歸生理、心理的公共權益歸心理。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BrokenTorpedo (OP)
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
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我是覺得是因為大部分反對免術換證的人都不覺得「心理性別」一欄是有必要存在的,就跟身分證上不會特別標明一個人的宗教信仰或是祖籍一樣,我覺得標示血型都還比較有意義。
還有就是,其實你去看看歐美的狀況,跨運其實很努力在消滅「生理性別」 你可以看看一個前幾年被強制取消的人類學研討會的成員科學家發表的公開信:
tcy815
女跨男喔,隨便,沒人在意
BrokenTorpedo (OP)
重點是這是跨團一整套累積判例的戰術,他們準備要打法制化。
tcy815
有生之年都看不到自由換證入法,沒必要杞人憂天
BrokenTorpedo (OP)
內政部已經在研議了了喔:
tcy815
還需要精神鑑定跟醫療證明才能換證坦白說我沒什麼意見
idontwantyourmusic
這門檻其實很低餒。
tcy815
需要精神科診斷性別不安及賀爾蒙治療,我不覺得這門檻有多低
idontwantyourmusic
這樣說好了, 現在醫學診斷標準來說,在美國,很多醫師輕易做出這樣的診斷,導致受有心人士濫用。而台灣醫學診斷的標準基本上都是參考國外。本文截圖中甚至看到跟精神科醫生聊一小時就成功免役案例。
荷爾蒙治療這件事,我只針對生理影響來談,確實會有不可復返的部分,例如聲音,頭髮,跟胸部發育等等, 但美國也有許多荷爾蒙治療後反悔,進而detransition 案例。
再說醫療證明好了,很多是只是拿藥吃的,拿了可以不吃,一樣有醫療證明。就算吃了,三個月內(保守估計)停藥基本上不會有不可恢復的重大改變。要真的有重大不可復返的改變至少要吃個兩三年。
這兩方面光是「有就好了」爲門檻我認為還是太低,且容易被濫用,且診斷部分我很有疑慮。如果規定的是嚴謹文件證明這兩部分已經持續三年,我就覺得有討論空間。
最後,我最大的考量是更衣室跟泳池,或是女生專用spa 等空間,尤其是會有青少女的場所,成人女性一般在公共空間看到男性生殖器已經造成性騷擾,更何況未成年,不管再怎麼若隱若現,在此類場合中都不適宜。但換證了基本上就是法律認定性別,因此,這個部分就這些人就應該享有跟生理女同樣的權利,所以無法禁止他們進入女性空間。
換件這件事情如果本來就是讓他們已逃避現實的方式當治療,如醫學上有pain management-不是真的根段痛苦,只是讓痛苦程度manageable, 但與pain management 不同的是,換證以後就代表社會和法律上也需要配合。
另外,這也代表證件性別為心理性別,非生理性別,我覺得不妥。
PrincipleCivil3372
不赶快想方设法加大力度去提高生育率维持国家整体的竞争力,反而整天把资源放在这些不男不女对国家未来毫无帮助的人身上,早晚台湾也会跟美国一样越来越没有竞争力,然后报废整个世代甚至是好几个世代,在这和平时代社会充斥着大量无用却霸占着资源的旧世代跟充满无用理想不思生产的新世代,人类要灭亡了吧
The_Uptowner
性別認同這東西很像假裝自己是郭台銘 再怎麼裝鴻海不是你的 帳戶也不會多幾百億 但這種人偏偏要大家把他當郭董對待 不配合還反過來給你扣歧視/恐同/恐跨的帽子
Taiwanese-Mod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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