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GAB to Taiwanese中文 • 1 day ago台灣靠行政訴訟達成的免術換證已達9例,第8例判決書不公開www.reddit.commessage-square22arrow-up11arrow-down10cross-posted to: taiwanesetaiwanesetaiwa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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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us-squareGGGOPABlinkfedilink中文1•1 day agoBrokenTorpedo (OP) 總之,免術換證的最大王牌,就是人權不可隨意被侵害 我是很質疑法律上為什麼「想要法定性別跟自我認同一致」稱得上是什麼人權啦。 另外從這七例就可以看的出來,那些男跨女想要擠進去的多半無非就是女宿啊,公司女廁這類的地方。 比方其中一例惡名昭彰的:讀大學時堅持要住女宿,後來學校方面跟他妥協也答應要為了他特地蓋一間性別友善宿舍,為展現誠意還特別邀請了本人去現場監工,結果呢這位人士越想越不對勁:「我這是不是被隔離了啊?」於是暴怒的轉而向媒體爆料,抗議學校讓她住進性別友善的做法簡直如同黑白種族隔離政策。甚至最後把大學告上了法院,宣稱這種不人道的做法讓她得了憂鬱症、焦慮症、環境適應障礙等。 退學後在求職碰壁多次之後總算有一間公司願意用他時,這位人士又提出了要使用公司女廁的要求,只不過,這家公司有個條件:「為了公司內女性員工的權益,必須讓所有女性同仁同意才能讓她使用女廁」什麼叫做其他員工的權益?這位人士憤而將門甩上揚長而去,留下辦公室內慶幸著擺脫麻煩的主管。 基本上說穿了就是他們的感覺需要被照顧,那些被迫得跟他們共用空間的分娩人(不是我在鬧,這種非人化的詞語就是跨運的傑作)的感覺就不需要被照顧,即使後者明明就是多數。
minus-squareGGGOPABlinkfedilink中文1•1 day agoNo-Inside-4705 我是很質疑法律上為什麼「想要法定性別跟自我認同一致」稱得上是什麼人權啦。 不要誤會,我指的是性別認同必須被迫加諸手術這件事。我個人可以同意對方心理上的女性,但然後呢?生理上的性別依然是一個客觀的事實。 所以我才強調一定要把界線劃清楚。個人的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才是真自由。免術換證的支持者不斷的使用錯誤類比的方式在迷惑大眾,只有用正攻法把所有的界線釐清,才能破除錯誤類比。比如說他們會拿同婚來類比,但同婚是非常私領域的東西,跟公領域有什麼涉呢? 其他你說的我都同意,這種強迫他人必須接受自己的需求,甚至不惜侵害他人權利的做法,我個人不認同。但請注意,無論你提出多少實例,你的反對方都會說這是「個案」。雙方並不在同一個戰場上,如果法院採取對方的立場,生理女的領域就會全面潰敗。所以在訴諸輿論的支持外,也要努力在對方劃定的戰場上短兵相接。 「分娩人」這說法真是蠻令人火大的。傳統女權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就是女人「不只是」生殖的工具,這種做法無異是開倒車對女權的侵害。 總之,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身份證的唯一功能就是「識別」,在不改變性別註記方式的前提下進行免術換證,就是讓身份證的識別功能喪失。讓生理的公共權益歸生理、心理的公共權益歸心理。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minus-squareGGGOPABlinkfedilink中文1•1 day agoBrokenTorpedo (OP) 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 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我是覺得是因為大部分反對免術換證的人都不覺得「心理性別」一欄是有必要存在的,就跟身分證上不會特別標明一個人的宗教信仰或是祖籍一樣,我覺得標示血型都還比較有意義。 還有就是,其實你去看看歐美的狀況,跨運其實很努力在消滅「生理性別」 你可以看看一個前幾年被強制取消的人類學研討會的成員科學家發表的公開信:
BrokenTorpedo (OP)
我是很質疑法律上為什麼「想要法定性別跟自我認同一致」稱得上是什麼人權啦。
另外從這七例就可以看的出來,那些男跨女想要擠進去的多半無非就是女宿啊,公司女廁這類的地方。
比方其中一例惡名昭彰的:讀大學時堅持要住女宿,後來學校方面跟他妥協也答應要為了他特地蓋一間性別友善宿舍,為展現誠意還特別邀請了本人去現場監工,結果呢這位人士越想越不對勁:「我這是不是被隔離了啊?」於是暴怒的轉而向媒體爆料,抗議學校讓她住進性別友善的做法簡直如同黑白種族隔離政策。甚至最後把大學告上了法院,宣稱這種不人道的做法讓她得了憂鬱症、焦慮症、環境適應障礙等。
退學後在求職碰壁多次之後總算有一間公司願意用他時,這位人士又提出了要使用公司女廁的要求,只不過,這家公司有個條件:「為了公司內女性員工的權益,必須讓所有女性同仁同意才能讓她使用女廁」什麼叫做其他員工的權益?這位人士憤而將門甩上揚長而去,留下辦公室內慶幸著擺脫麻煩的主管。
基本上說穿了就是他們的感覺需要被照顧,那些被迫得跟他們共用空間的分娩人(不是我在鬧,這種非人化的詞語就是跨運的傑作)的感覺就不需要被照顧,即使後者明明就是多數。
No-Inside-4705
不要誤會,我指的是性別認同必須被迫加諸手術這件事。我個人可以同意對方心理上的女性,但然後呢?生理上的性別依然是一個客觀的事實。
所以我才強調一定要把界線劃清楚。個人的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才是真自由。免術換證的支持者不斷的使用錯誤類比的方式在迷惑大眾,只有用正攻法把所有的界線釐清,才能破除錯誤類比。比如說他們會拿同婚來類比,但同婚是非常私領域的東西,跟公領域有什麼涉呢?
其他你說的我都同意,這種強迫他人必須接受自己的需求,甚至不惜侵害他人權利的做法,我個人不認同。但請注意,無論你提出多少實例,你的反對方都會說這是「個案」。雙方並不在同一個戰場上,如果法院採取對方的立場,生理女的領域就會全面潰敗。所以在訴諸輿論的支持外,也要努力在對方劃定的戰場上短兵相接。
「分娩人」這說法真是蠻令人火大的。傳統女權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就是女人「不只是」生殖的工具,這種做法無異是開倒車對女權的侵害。
總之,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身份證的唯一功能就是「識別」,在不改變性別註記方式的前提下進行免術換證,就是讓身份證的識別功能喪失。讓生理的公共權益歸生理、心理的公共權益歸心理。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BrokenTorpedo (OP)
我是覺得是因為大部分反對免術換證的人都不覺得「心理性別」一欄是有必要存在的,就跟身分證上不會特別標明一個人的宗教信仰或是祖籍一樣,我覺得標示血型都還比較有意義。
還有就是,其實你去看看歐美的狀況,跨運其實很努力在消滅「生理性別」 你可以看看一個前幾年被強制取消的人類學研討會的成員科學家發表的公開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