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GGOPAB
    link
    fedilink
    中文
    11 day ago

    No-Inside-4705


    我是很質疑法律上為什麼「想要法定性別跟自我認同一致」稱得上是什麼人權啦。

    不要誤會,我指的是性別認同必須被迫加諸手術這件事。我個人可以同意對方心理上的女性,但然後呢?生理上的性別依然是一個客觀的事實。

    所以我才強調一定要把界線劃清楚。個人的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為前提,才是真自由。免術換證的支持者不斷的使用錯誤類比的方式在迷惑大眾,只有用正攻法把所有的界線釐清,才能破除錯誤類比。比如說他們會拿同婚來類比,但同婚是非常私領域的東西,跟公領域有什麼涉呢?

    其他你說的我都同意,這種強迫他人必須接受自己的需求,甚至不惜侵害他人權利的做法,我個人不認同。但請注意,無論你提出多少實例,你的反對方都會說這是「個案」。雙方並不在同一個戰場上,如果法院採取對方的立場,生理女的領域就會全面潰敗。所以在訴諸輿論的支持外,也要努力在對方劃定的戰場上短兵相接。

    「分娩人」這說法真是蠻令人火大的。傳統女權運動的主要訴求之一就是女人「不只是」生殖的工具,這種做法無異是開倒車對女權的侵害。

    總之,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身份證的唯一功能就是「識別」,在不改變性別註記方式的前提下進行免術換證,就是讓身份證的識別功能喪失。讓生理的公共權益歸生理、心理的公共權益歸心理。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 GGGOPAB
      link
      fedilink
      中文
      11 day ago

      BrokenTorpedo (OP)


      這事情其實把身份證上的「性別」欄改成「生理性別」、或是再增加「心理性別」一欄,就能解決。

      我不懂為何長久的討論裡,反對免術換證的人似乎沒人提議或附議。

      我是覺得是因為大部分反對免術換證的人都不覺得「心理性別」一欄是有必要存在的,就跟身分證上不會特別標明一個人的宗教信仰或是祖籍一樣,我覺得標示血型都還比較有意義。

      還有就是,其實你去看看歐美的狀況,跨運其實很努力在消滅「生理性別」 你可以看看一個前幾年被強制取消的人類學研討會的成員科學家發表的公開信: